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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2018修订)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4 13:19:16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2018.09.09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总支和校行政部门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联和江苏省学联,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坚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谨遵“勤业、慎行”的校训,努力实现“研究型、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办学目标,团结、领先和组织全体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高中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表决权(休学及留校察看者无此项权利)。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通过本会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遵守校规校纪。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下同)

   

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本会行使民主权利。

   

二、学代会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每一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迟或提前召开。

   

三、学代会代表名额及其分配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提出,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四、学代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校学代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学生会,下同)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讨论代表提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五、学代会召开时,须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方可进行。半数以上代表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

   

第八条  校学生委员会

   

一、校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其行使权利。

   

二、校学生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3人。主席、副主席组成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具体负责本会工作的开展。

   

三、校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年举行一次,听取和审议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在必要时可对学代会执行委员会进行调整。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学生会)

   

一、校学生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其工作对校党政及产生它的学生委员会负责。

   

二、执委会由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总负责人(部长)、各职能部门高一年级负责人(副部长)、部门干事组成,以例会的形式商讨和开展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总负责人(部长)由主席团从学代会代表中聘任,各职能部门高一负责人由选举产生

   

四、如学生会主席出现缺额,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代行其职责,直到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

   

五、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入学的会员,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班级、年级推荐,可进入学生会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并指导班委会工作。

   

二、学生会下设:主席团、纪检部、体育部、宣传部、文娱部、策划部、社管部

   

主要职责:

主席团:

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定期召开例会,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明确各部职能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部职能,制定了学生会未来的发展规划。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纪检部:纪检部全称为纪律检查部,主要负责学校的常规检查。积极配合校行政完成学校的各项常规检查评比以及整改,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常规氛围和环境。负责每日胸卡检查,由部门成员安排相关班级进行检查;负责每周四大扫除检查,具体检查由各班团支书负责,部门成员负责汇总;负责每日卫生检查,由部门成员每天按照要求抽查各班卫生情况。负责每日晚自习检查(纪检部和体育部共同负责),部门成员在每天晚自习时间检查高一高二各班纪律以及水房等。以上各个项目的汇总结果会由相关负责人定期汇总,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体育部:负责全校各项体育活动的参与与服务工作;负责眼保健操及午休晚自习的检查;配合学生会和体育组发放各项材料通知。策划球类联赛的赛程规章;配合校行政、校体育组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加强建设校园体育文化,提高师生素质。

   

宣传部:宣传部包括学生会宣传部本部及校“Nice- we”广播站。
宣传部主要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组织、宣传、海报布置及活动报道等工作;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影像拍摄和记录工作;负责协同广播站进行站内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学生会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和进行线上解疑工作;贯彻“We have joy, We have fun, We have seasons in the sun.”的部训,协同学生会各个部门进行学生会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完成学生会和负责老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娱部:文娱部全名为文学娱乐部。主要职责是引导学校学习风气,丰富学生文化艺术生活。文娱部在校刊《梁园志》上设有专栏,并参与组织学校各类大型娱乐活动。负责升旗仪式的常规检查及各班黑板报评比。

 

策划部:策划部的主要职能为学生会资金管理与活动策划,负责通知单、活动策划书等编写并负责参与发放通知。大型活动演出参与后台人员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后负责活动材料的收集与整理。负责学生会的日常财务管理。

 

社管部:社管部全称为社团管理部,配合校团委开展社团管理及学校大型社团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各个社团的活动情况,引导和推动社团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学生社团切实为学生、学校和社会服务;代表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权利,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第十一条  学生会辅导员

   

本会设辅导员1人,聘请学生处或校团委专职教师兼任,代表学校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校长助理

在学生会中产生,并报校长室讨论通过。一般为4人,由学生会主席与副主席组成主要职能是认真完成校行政布置的工作,当好校长的助手。

   

第十三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班主任老师领导下和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班委会设班长1人,委员若干人,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并上报学生处批准,学生会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学生会)换届选举细则

1、竞聘岗位  

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   

高一负责人:纪检部高一负责任人一名、体育部高一负责人一名、文娱部高一负责人一名、宣传部高一负责人一名、策划部高一负责人一名、社管部高一负责人一名。

干事:纪检部干事七到九名、体育部干事六到七名、文娱部干事四到六名、宣传部干事四到五名、策划部干事二到三名、社管部干事五到七名。(视当届情况而定)

 

2、竞选资格

(1)能够认真贯彻《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的宗旨和基本任务的各项要求

(2)政治思想合格,无在校受处分记录,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管理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

(3)竞选校学生会主席的同学必须在校学生会担任高一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并且在校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原则上优先考虑市级及以上级优秀学生干部

(4)竞选校学生会副主席的同学必须在校学生会担任高一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由主席团成员审核允许竞选。原则上优先考虑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3、被选举人在选举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检举并由常务主席团核实,应立刻剥夺其选举资格。

(1)通过非正常手段贿赂选举人,为自己拉得选票者。

(2)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恶意攻击、辱骂,变相恐吓其他选举人,妨碍选举工作正常开展者。

(4)在校内外违法乱纪,受到处分者。

 

4、选举工作人员安排: 

大会主持:负责主持会议,负责监督。 

发票人:负责发选票并统计到会人数与实发票数,上报监票人或大会主席团。

监票人:负责统计到会人数与实发票数,统计有效票数。监督选票过程。负责验票。 

计票人:收回选票并统计有效票数,上报监票人或大会主席团,并负责票数的统计工作。

 

5、选举程序

(一)宣布: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学生会)换届选举现在开始。 

(二)主席宣读学生会章程及选举大会注意事项及工作安排。 

(三)竞选演讲开始。(发选票) 

(四)划票。(注意划票的方式及方法) 

(五)投票。(由专人负责收齐) 

(六)计票。(报告实发票数与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报告有效票数,废票去除) 

(七)票数统计。(按序号进行) 

(八)报告选举结果。

 

6、选举办法

(1)学生会候选人经过全体学生代表讨论、酝酿后,由大会主席团提名,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以票数从高到低当选。

(2)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符号准确,同意者在其名字下面的空格内画“√”,不同意时不画。选票划写模糊不清者作废,选举人将票写妥后应亲自将选票投入票   箱。

(3)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启封清点票数,并将结果报大会主席团,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4)计票完毕,经大会主席团批准,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5)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学生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七、选举注意事项: 

1、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选举代表应认真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听好每一位候选人的演讲,确定投票意向,投好庄严一票。 

3、按照选票规定进行统一划票,凡有所划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意涂改的选票均作为无效票处理。  

4、统计好到会且有选举权的人数与实发票数是否相符。投票完毕后,进行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则该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数多于实发票数,则该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5、宣布选举结果,宣布选举结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归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归学生会。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反映较大者。

 

第十六条    学生会会议制度

1. 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委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委会议。

2. 学生会每月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3.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 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 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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