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标准下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我校将在高中学段对每一位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担任
副组长:年级分管校长担任
[职责] 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定《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成员:年级中心组成员、学校纪检干部担任
[职责] 1.负责实施《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法和操作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2.负责对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申诉与复议,查处违规行为等。
下设年级评价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
年级评价小组
由年级组组长兼任年级评价小组正组长,年级组成员即为年级评价小组成员。具体人员名单根据每学年的年级组组成名单确定。
[职责]负责对本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对学生在自评、互评及师长评价基础上给出的评价结果进行确认。
班级评价小组
由班主任牵头,班级任课教师组成班级评价小组。
[职责] 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三、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侧重于平时表现,由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实施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师长评价构成的三级评价。其程序如下:
(1)自我评价:每学期结束时,由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就本学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照《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中的分级要求,写出一份自评报告。
(2)同学评价:以定量评价为主。每个行政班划分为5—7个学生评价小组,每组8—12名学生。小组织成员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在每学期结束时,实施组内学生互评,每位同学通过填写《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给组内其它同学进行评价,相互讨论亮分(等级)。
(3)师长评价:以定性评价为主。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针对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最后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进行定性描述(给出学生评语)。评价结果由年级评价小组审核确认。
受到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评为良好以上等级,受到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还没有撤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原则上为“不合格”。
(4)对评价过程中有异议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5)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每学期末和毕业前进行公示,学校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宣传栏张贴和校园网发布同时进行)。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6)填写学习报告单:将最终评价结果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到学生成绩册及学生登记表。同时填好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四、保障制度
(1)校长诚信承诺制度。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2)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3)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4)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
五、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成长记录袋统一样式,袋子正面注明学生学籍号与姓名。成长记录袋由学校统一管理,每个学期末由班主任把每个学生的相关材料添加进去。
要重视学生成长记录袋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充分采集能够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班主任应做好平时的资料积累,把学生在学期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所有相关材料及时整理保管好。
附1: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附2: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附3: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附4: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评表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
附1: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个方面的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二、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方面的评价标准: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凡满足表格中所列条件之一者,可得到相应等第):
1.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 |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
A级 | 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被评为年级“学习之星”;学校“诺贝尔学习奖”、“微软杯竞赛奖”获得者。 |
B级 | 有学习兴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有一定的独立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
C级 | 有学习的愿望,有学习的进取心;能基本完成各科的学习任务;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学习尚认真,各科成绩合格。 |
D级 | 学习态度较差,不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有经常性旷课行为;各科成绩经常不合格;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 |
2.运动与健康
运动与健康 |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
A级 | 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学校运动会单项比赛前三名或集体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学校“冬季三项体育比赛”前两名或团体前两名主力队员;学校“吉尼斯体育奖”获得者。 |
B级 | 有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有一项体育运动特长;积极参加“两操一课”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学期体育成绩良好;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等级奖但达不到A级标准的。 |
C级 | 能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有较健康的生活方式;学期体育成绩合格;能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 |
D级 | 不参加体育活动,没有体育锻炼的习惯;不能认真上好“两操一课”;体育活动课和体育课经常无故缺席;学期体育成绩达不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基本要求的。 |
3.审美与表现
审美与表现 |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
A级 | 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 ;学校“奥斯卡艺术奖”获得者;“校园十佳歌手”获得者。 |
B级 | 参加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获单项奖或团体奖的主力成员而又达不到A级指标(音乐与美术);有良好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活动;学期艺术成绩良好;艺术班中专业考试成绩良好的学生;在学校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学期末被评为班级文艺积极分子。 |
C级 | 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学期艺术成绩合格;学校艺术节活动中踊跃报名的学生。 |
D级 | 缺乏健康的审美情趣;不愿意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活动;学期艺术成绩不合格;艺术课经常无故缺席。 |
附2: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张家港 市 梁丰高级 中学_______班级 姓名_____________ 学籍号____________
科目 | 高 年级第 学期 修习模块与学分 | 学分合计 | ||||||||||||
模块/专题名称 | 学分 | 模块/专题名称 | 学分 | |||||||||||
语文 | ||||||||||||||
外语 | ||||||||||||||
数学 | ||||||||||||||
政治 | ||||||||||||||
历史 | ||||||||||||||
地理 | ||||||||||||||
物理 | ||||||||||||||
化学 | ||||||||||||||
生物 | ||||||||||||||
技术 | ||||||||||||||
艺术或音、美 | ||||||||||||||
体育与健康 | ||||||||||||||
选修Ⅱ | ||||||||||||||
研究性学习 | 主题: | 评价: | 指导教师: | |||||||||||
社区服务 | 内容: | 评价: | 指导教师: | |||||||||||
社会实践 | 内容: | 评价: | 指导教师: | |||||||||||
综合素质评价 | 项目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养 | 学习能力 | 合作交流 | 运动与健康 | 审美与表现 | |||||||
等第 | ||||||||||||||
突出表现 记录 | ||||||||||||||
情况属实。
校长: 学校公章: 年 月
| ||||||||||||||
附3:
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中学_______班级 姓名_____________ 学籍号____________
科目 | 高一上学分 | 高一下学分 | 高二上学分 | 高二下学分 | 高三上学分 | 高三下学分 | ||||||||||||||||
必修 | 选修Ⅰ | 必修 | 选修Ⅰ | 必修 | 选修Ⅰ | 必修 | 选修Ⅰ | 必修 | 选修Ⅰ | 必修 | 选修Ⅰ | |||||||||||
语文 | ||||||||||||||||||||||
外语 | ||||||||||||||||||||||
数学 | ||||||||||||||||||||||
政治 | ||||||||||||||||||||||
历史 | ||||||||||||||||||||||
地理 | ||||||||||||||||||||||
物理 | ||||||||||||||||||||||
化学 | ||||||||||||||||||||||
生物 | ||||||||||||||||||||||
技术 | ||||||||||||||||||||||
艺术或音、美 | ||||||||||||||||||||||
体育与健康 | ||||||||||||||||||||||
选修Ⅱ | ||||||||||||||||||||||
研究性学习 | ||||||||||||||||||||||
社区服务 | ||||||||||||||||||||||
社会实践 | ||||||||||||||||||||||
学分合计: | 必修共 学分 | 选修Ⅰ共 学分 | 选修Ⅱ共 学分 | |||||||||||||||||||
综合素质评价 | 项目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养 | 学习能力 | 合作交流 | 运动与健康 | 审美与表现 | |||||||||||||||
等第 | ||||||||||||||||||||||
突出表现记录 | ||||||||||||||||||||||
情况属实。 校长: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附4: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_______~_______学年第______学期
学生姓名 | 学籍号 | 所在班级 | ||||||||||||||
学 生 自 评 | 自我 评价 概述 | |||||||||||||||
突出 事迹 材料 | ||||||||||||||||
自评 等级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养 | 学习能力 | 交流与合作 | 运动与健康 | 审美与表现 | ||||||||||
同 学 互 评 | 互评 等级 | |||||||||||||||
小组 评价 概述 | ||||||||||||||||
师 长 评 价 | 师长评价概述 | |||||||||||||||
班级评价小组意见 |
签章 | |||||||||||||||
年级评价小组意见 | 同意 签章 | |||||||||||||||
确认 等级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养 | 学习能力 | 交流与合作 | 运动与健康 | 审美与表现 |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情况属实。
校长 盖章(学校) | |||||||||||||||
公示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情况 | ||||||||||||||||
用户登录